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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修改刑事诉讼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3:24 东南快报

  中国法律专家在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上透露,中国打算将刑事诉讼法修改列入议事日程进行认真研究和立法准备,以使其内容和中国拟批准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相吻合。

  中国自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后,先后批准和签署了联合国两个人权公约——《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其中,《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相关一部分内容为刑事诉讼法问题,它不但全面规定了公正审判的国际标准,还就死刑核准、逮捕和拘禁的原则与程序及被剥夺自由者的人道待遇和分类处置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龙宗智表示,中国批准和签署这两个公约,标志着中国经济与社会的进一步开放,意味着中国尊重联合国确立的,在人权保障方面包括刑事司法方面的基本法律准则,并将其基本内容作为国内司法所遵循的规范。

  他认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和批准、签署两个人权公约所体现的尊重国际法律准则,尊重国际人权保障准则的精神,应当充分体现在中国的国内司法与执法活动中。因此,刑事诉讼法应当按照这一新的要求作出调整。这使得中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成为必须。”

  他认为,当前的转型期刑事诉讼法有着过渡性的特征,社会的发展也已突显出它的不完善之处,为推动司法改革,实现司法公正,应当修改刑事诉讼法。

  “应当将中国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视为一个过程,在这一定时间段内实行渐进式、分阶段的改革,最终实现中国刑事诉讼的现代化变革。”

  据媒体报道,刑讯逼供已经被看做是现行中国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最大不公。在制度上防止刑讯逼供将是此次刑诉法修改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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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人出庭作证肯定写进新法

  包括《刑事诉讼法》在内的我国三大诉讼法的修改已经列进新一届全国人大五年立法计划。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家弘表示,作为一项基本诉讼制度,证人要出庭作证这项证据使用原则,肯定会写进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

  目前在我国的刑事司法审判实践中,证人不出庭作证已经成为司法“痼疾”。据统计,我国证人出庭率不超过8%。何家弘说,多年来,我国的审判实际上是以书面证言为中心的,这也是在实践中证人一般不出庭的原因之一。

  何家弘说,证人不出庭的最大弊端是无法对证据进行质证,证人如果到庭,法官往往可以通过证人在法庭上的微妙表情,从而对证言的可靠性作出判定;而证人不出庭,证人的语言、举止、表情等信息来源就切断了。

  何家弘最后说,从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来说,我们应该强调证人出庭作证,包括警察。

  据《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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