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花”案昨日开庭(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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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4:43 东方今报 | |||||||||||
案情 林业部门铲除一农民4.7万株“一枝黄花” 焦点 “一枝黄花”国籍难辨 这是一个普通农民与省、市、区三级林业部门的“抗争”。他认为他种植的“一枝黄花”并非国人声讨的“加拿大一枝黄花”,但却被执法人员强令铲除。 缘起 铲花,验花,“花非花”? 陈红亮是郑州市二七区齐礼阎乡王胡砦村村民,去年2月,他投资10多万元在管城区小刘村租了十几个大棚种植“一枝黄花”。 4月21日,省、市、区三级林业部门执法人员来到他的大棚区,现场专家认为这些花是“加拿大一枝黄花”,建议铲除。陈主动铲除了4.7万株黄花。陈告诉记者:“当时,执法人员对我说这花危害很大,要我立即铲除,并不得对外销售,否则要处以1000元到1万元罚款。” 然而,让陈纳闷的是,他的花棚周围杂草丛生,而且,“草比黄花长得还旺”。而传说中的“加拿大一枝黄花”一花开后百花杀,周围寸草不生。 5月,陈飞赴云南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5月23日,结论出来了:他送检的样品为菊科(Compositae)“一枝黄花”属(Solidago)植物,其拉丁学名为SolidagodecurrensLour,产于我国华东、中南、西南等地。而“加拿大一枝黄花”学名为SolidagocanadensisL.,原产北美大陆,二者有本质区别。 花农法庭索赔偿 “我的黄花明明是国产,不是加拿大的,凭啥让我铲除?”陈很愤怒,7月19日,他把三家林业部门告到法院,要求三被告连带赔偿损失共计161642元。 但让他想不到的是,8月16日,法院尚未开庭,林业部门再次出击。当天上午,执法人员付费找了30多个村民,铲除了陈红亮其余4.6亩黄花。这次强制铲花缘于一份行政处罚决定。8月12日,管城区农经委向陈红亮下发《行政强制决定书》,认为陈违法种植“加拿大一枝黄花”,限其3日内将剩下的4.6亩黄花自行铲除、销毁,否则,将采取强制措施。 昨天,陈红亮的代理律师李华阳告诉记者,现在诉状中的161642元,还不包括8月16日被铲除的4.6亩,原告保留再次起诉的权利。 焦点 谁下的铲花命令? 昨天上午,律师闫政德作为三家被告的唯一代理人出庭。“林业部门执法人员是否命令陈红亮铲除‘一枝黄花’”,是争论的焦点之一,可能关系到最后谁来为陈埋单的问题。 三被告称,4月21日他们均未“命令陈红亮铲除其所种植的‘一枝黄花’”,只是正面宣传引导,陈铲除黄花的行为,只是“属于他本人自觉的个人行为”。 而陈红亮大声反问:“为啥他们说过的话现在都不敢承认了?”“他们命令我不得销售、必须铲除,还以高额罚款相威胁,否则,我决不会把全家的心血一一铲除。”陈39岁的邻居张学彦出庭为其作证。 李华阳认为,执法人员在没有调查、无鉴定结论的情况下,仅凭现场专家“肉眼鉴定”,就贸然下达铲除命令,行为违法。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应下达书面处罚决定书,但被告没有,程序违法。 两份鉴定,该信哪个? 另一个关键是,陈红亮种的花,到底是不是“加拿大一枝黄花”?陈出具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标本馆的鉴定结论:该花系国产。而林业部门则出具一份河南省植物学会的鉴定结论:该花确认为“加拿大一枝黄花”无疑。 陈认为昆明植物研究所标本馆是国内最权威的鉴定机构,但闫政德却说:“那里是否具备鉴定能力,很值得怀疑;陈红亮送检的样品无人监督,谁知道他送检的是他种植的花,还是从别的地方弄来的?” 人民陪审员程龙说,他准备向合议庭建议重新鉴定陈的“一枝黄花”:“必须得找出一个最权威的结论,这很重要。” 管城区法院行政庭庭长、本案审判长李楠表示,鉴于该案影响较大,合议庭会慎重对待,该案将于近期内公开宣判。 追问 养花人能否得补偿? 昨天旁听席上,除了管城区十几名人大代表,还有几位黄花花农。 陈东生是中牟人,种过6亩黄花,他跟陈红亮一样——第一次是自愿铲除,第二次被强制铲除。让陈东生等种植者关心的是,究竟政府能否对花农适当补偿。如果花农在种植黄花时没有违规、也没接到不能种植的通知,如今政府要求铲除,花农的投资怎么办? “花农的确损失不小,但我省在‘一枝黄花’的补偿方面没有先例。”郑州市林业工作总站的站长高巨虎说,湖南省某乡为了铲除“加拿大一枝黄花”,以每公斤0.24元来收购,但他们出钱收购的是野生黄花,而非人为种植的。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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