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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落选“全国文明城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6:36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宝鸡讯(记者 张蕙)9月5日,中央文明委公布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入围公示名单,遗憾的是,我省惟一的推荐城市宝鸡市没有入围。

  据悉,中央文明委公布的首批入围“全国文明城市”的10个候选城市分别为:厦门、青岛、大连、宁波、深圳、包头、中山、烟台、廊坊及张家港市,经过一周公示无异议后,中央文明委将正式确认并对外公布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的名单。“全
国文明城市”是由中央文明委授予在全国具有示范作用的城市的最高综合性荣誉称号。

  虽然宝鸡市没有入围,但是仍然和西安一同入选“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简称“先进城市”)的候选名单,“文明城市”最终在“先进城市”中选出。宝鸡是我省惟一推荐参评“全国文明城市”的城市。此次虽然落选,但是市民对此大都能冷静接受,王先生说,创建文明城市,重在这个创建的过程,宝鸡市虽然“创卫”“创模”都成功了,并不代表“创文”一定成功,说明确实有差距,宝鸡市还需要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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