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跳崖小偷一审领刑1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6:36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延安讯(记者 宁军)今年3月3日,安塞县公安局刑警白繁荣在侦破一起入室盗窃案时,为防止盗窃嫌疑人蒋延峰逃跑,将其与自己铐在一起,不料被突然跳崖的嫌疑人带下山崖,以身殉职。5月26日,延安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蒋延峰提起公诉。近日,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蒋延峰有期徒刑13年。

  延安市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蒋延峰因涉嫌盗窃3万元,被安塞县公安干警讯问,遂
产生自杀之念。蒋延峰乘白繁荣不备,跳下山崖,导致与其铐在一起的被害人白繁荣坠地后因重度创伤性休克而死亡。蒋延峰明知其手与被害人的手铐在一起,跳下山崖可致被害人死亡,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其行为显系故意杀人。故对辩护人提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辩护理由不予采纳,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但因被告人犯罪时未满18岁,依法应当减轻处罚。遂依据刑法有关规定,对蒋延峰作出上述判决。同时,判处蒋延峰的法定监护人蒋士军赔偿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5万元。接到判决后,被告人蒋延峰之父蒋士军表示将于近日提起上诉。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