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丽曼”传销案主犯被判五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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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6:38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据新华社重庆9月7日电震惊全国的两千多大学生传销案经重庆市渝北区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决于9月6日宣判。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欧丽曼”传销案的“传销老大”秦永军有期徒刑5年,曾就读于西安某高校的大学生辛俊涛、赵晓民也分别被判处5年6个月和3年的有期徒刑。另一名被告唐刘兵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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