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孟州安监局原局长因挪用50万元公款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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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8:17 河南报业网 | |||||||||
河南报业网讯 (记者张亮 通讯员春营 赵国勇) 记者昨日从孟州市法院获悉,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局长席安华,因挪用公款50万元构成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02年9月16日,孟州市法院在审理孟州市金固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破产还债一案时,依法成立破产清算组,指定席安华担任该公司破产清算组副组长。2004年3月2日,席安华利用其担任副组长掌管资金的职务便利,将清算组的资金50万元用于注册他和别人共同成立的孟
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席安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50万元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且情节严重,法庭遂作出了上述判决。(今日安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