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病人将集中收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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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8:24 宁夏日报 | |||||||||
晚报讯为了加强我区的传染病管理工作,有效控制传染源,保护易感人群,预防院内感染,自治区卫生厅决定在全区实行传染病病人归口管理、集中收治制度。今后,除了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置的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传染(感染)科外,其他医院不再收治传染病病人。 法定传染病及其他需要住院治疗的新发传染病病人,由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置的传
自治区卫生厅要求各有关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各类传染病的诊断标准和程序,对诊断明确、需住院治疗的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分诊、转诊或转运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传染病集中收治医院,不得滞留或截留病人,并做好传染病的疫情报告工作。对于未经设置审批而擅自开设传染科(病区)或收治传染病病人的医疗机构,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记者吴丽丽新闻来源:银川新闻网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