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情购赃车获4万元补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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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9:10 生活报 | |||||||||
本报讯 日前,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妥善处理了一起积压六年的因不知情买赃车要求赔偿案。 1999年10月,居民胡占林通过二手车交易市场购买了一台蓝色桑塔纳轿车,在到车管所落户途中,被富拉尔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扣留。经刑警大队调查,此车系一诈骗案件涉案车辆,将此车返还给被骗车主。经调查,胡占林是通过正规手续购买的此车,不涉嫌买赃。
胡占林在公安机关“大接访”中,受到市公安局局长孙玉生的接待。经过大接访办公室刘军等人的调查,胡占林确系善意购得桑塔纳轿车,应该得到补偿。8月31日,市公安局大接访办公室给胡占林4万元补偿金。(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