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拟推二阶段"宪改" 马英九:应先恢复"阁揆同意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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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9:11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9月8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有意推动第二阶段“宪改”,本周一与“立法院长”王金平会面时,重申成立“宪改委员会”的构想;王金平将陈水扁看法转告国民党主席马英九,马英九表示一旦“修宪”,应先恢复“立法院”的“阁揆同意权”。 据悉,王金平昨天透露,他与陈水扁会面时,曾就两岸、“宪改”等重大问题交换意见,陈水扁希望能成立两岸和平发展委员会,并在任内推动完成“宪改”,不论是“总统
据报道,王金平把陈水扁意见转告马英九。对此,马英九指出,过去“宪改”取消了“立法院”对“阁揆同意权”的行使,使得“立院”对“政院”监督职权不能相符,未来如果“修宪”,应先恢复“立院阁揆同意权”。至于未来当局体制与“修宪”内容,马英九认为应慎重评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