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丽曼”传销案宣判“传销老大”被判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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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9:36 生活报 | |||||||||
震惊全国的两千多大学生传销案经重庆市渝北区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决于6日宣判。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欧丽曼”传销案的“传销老大”秦永军有期徒刑5年,曾就读于西安某高校的大学生辛俊涛、赵晓民分别被判处5年6个月和3年的有期徒刑。另一名被告唐刘兵指控罪名成立,但因发展下线少,被免予处罚。 2003年9月,河南农民秦永军在广西说服正在西安交大思源学院就读的辛俊涛、唐刘兵
(新华社电)(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