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确立循环经济发展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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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9:53 中国环境报 | |||||||||
本报讯 为了进一步实施《江苏省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江苏省环保厅最近制定了《关于切实做好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意见》,确立了全省循环经济发展目标。 “意见”提出,2005年全省要初步形成循环经济发展的推进机制,建成一批循环经济建设的示范工程,使资源消耗、污染物排放水平有所下降,资源利用率有所提高。万元GDP能耗降到1.27吨标煤,万元GDP水耗降到350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65%,主要污染
为全面加快循环经济建设,江苏省各级环保部门将重点加强试点示范工作推进力度。在108家省级试点单位总结评估的基础上,筛选一批规模大、影响广、特色明显的单位进行完善和提升,做优、做强、做出精品。要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区和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在已有苏州高新区、苏州工业园区两家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基础上,选择有条件、有基础的市、县(市)和开发区以及大型企业集团,积极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区和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切实加强技术开发工作。加强清洁生产、环境无害化及资源综合利用等循环经济共性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提高循环经济技术支撑能力和创新能力。建立发展循环经济的技术方法体系、指标体系和标准体系,支持建立循环经济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