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不等同于惩治腐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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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10:10 每日新报 | |||||||||
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亚洲审计组织第35次理事会上表示——— 新华社昆明9月7日电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指出,经济责任审计不是万能的,它只是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手段之一,不能简单地把经济责任审计等同于惩治腐败。 近年来,审计机关通过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帮助有关部门查处了一批“
李金华指出,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看领导干部任期内的财政、财务收支是否真实;二是看领导干部任期内是否有重大的决策失误;三是看领导干部任期内有没有明显的经济问题。因此,经济责任审计只是对干部进行考察的方法之一,不能夸大它的作用。 去年,国家开展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和县以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试点,查出违反财经法规金额300多亿元。有关部门对一批领导干部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另有部分人被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从今年开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扩大到了地厅级,同时开展了省部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试点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