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丽曼”传销案“老大”判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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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11:0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据新华社重庆电震惊全国的2000多大学生传销案经重庆市渝北区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决于6日宣判。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欧丽曼”传销案的“传销老大”秦永军有期徒刑5年,曾就读于西安某高校的大学生辛俊涛、赵晓民也分别被判处5年6个月和3年的有期徒刑。 2003年9月底,只有初中文化的河南农民秦永军在广西说服正在西安某高校就读的辛俊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