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工商消协联手向霸王条款开战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11:30 乌鲁木齐晚报 | |||||||||
新疆众多消费领域让人头痛不已的“霸王”条款、“陷阱”条款将逐步得到有效治理。 9月6日,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与我区通信、房地产等行业以及相关部门的代表和法律专家针对通信、旅游、房屋买卖、商铺租赁等行业与消费者之间制定的协议中存在“霸王”、“陷阱”性质的条款内容进行了精彩的辩论和评议。自治区工商局认为,这些条款是企业为了免除或转移己方责任、转移己方违约风险而制定的与消费者之间权利与
自治区工商局合同处处长吴孟彬说,在目前的经济活动中,如电信、供电供水、供暖供气、公共运输、保险、房地产、家装、家具、中介服务等垄断行业在格式条款的拟定中,利用经济、政策、行政、市场规模以及身份等方面的优势,往往制定利已而不利于对方当事人的内容。 吴孟彬告诉记者,对当天评议的问题条款,相关企业要在年底前拿出改正方案或意见。自治区工商局还将与自治区消协联手,邀请业内人士和法律专家对我区市场经济活动中制定的各种条款进行检查认定,然后要求制定了不规范条款的企业限期改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向自治区工商局或自治区消协举报、投诉此类违法违规合同以及不平等格式条款合同。 据了解,这是自治区工商局与自治区消协首次联手治理“霸王”条款。 :(责任编辑:高毅 写信) 作者:陈代华 (来源:新疆经济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