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倒垃圾责任单位被罚15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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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11:52 兰州新闻网 | |||||||||
本报讯9月6日,雁滩市政综合执法队对部分南河道疏浚工程车查扣后,市建管委于7日给出答复,将在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处理的同时,坚决要求拉运车辆按原先指定线路和地点倾倒淤泥和垃圾。 南河道疏浚工程车辆乱倒淤泥、垃圾事件,昨日经本报报道后,引起了市建管委的高度重视,市建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对违反规定的责任单位、责任人
经研究决定,市建管委将视情节轻重,分别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处罚款15000元;要求施工、监理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管理,按照原指定路线运送淤泥、垃圾,坚决杜绝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要求各施工单位对外运淤泥、垃圾的指定路线沿线造成的部分道路污染,指派专人进行清理打扫,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由于工程施工工期十分紧张,市建管委希望执法单位在处罚后尽快归还被扣车辆。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继续对该工程进行监督。 作者:记者崔凌云 葛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