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工行开收现金清点费 广州暂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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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14:5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有关渠道获悉,工行深圳分行已于9月1日起正式在全辖实施新的个人汇款业务收费标准,从汇款渠道、客户类型两方面实行汇款差别化收费。其中,现金汇款单笔超过5000元的,超过部分要按0.1%计收现金清点费,也就是超过1000元收1元。记者就此向广州工行咨询,得知该行汇款收费标准暂不改变。而工总行方面则称“不清楚”,对“深圳分行是否为试点”的问题不表态。省内其他银行近期没有新的调整。
广东省工行营业部相关人士表示,该行没有接到任何要更改汇款收费标准的通知,目前仍维持原来的收费标准,柜台办理汇款业务时封顶手续费仍为50元,不另加收现金清点费。“我们仍然只是向企业收取清点费,未向个人开收这块费用”。(刘薇) (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