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产权立法程度已经超过WTO规定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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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15:43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北京9月8日消息商务部部长助理傅自应7日表示,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已经达到甚至超过了世贸组织TRIPS协定的保护标准。 傅自应7日在厦门开幕的“APEC知识产权高级研讨会”上作出上述表示。 傅自应说,在加入世贸组织的过程中,中国政府大幅度修改、并新制定了大量与知识
傅自应进一步指出,在知识产权执法保护方面,中国政府更是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以吴仪副总理为组长的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开展了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并在加强专利执法、加强商标执法、加强版权执法、加强海关执法、加强公安执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六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 他表示,无视中国政府做出的巨大努力和坚定决心,而片面指责和歪曲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不仅是不负责的,而且也无助于问题的解决。 据了解,为有效开展工作,中国政府十分注意开展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同时,建立了“中欧知识产权对话机制”、“中美知识产权工作组”、“中日韩知识产权双边及三边对话与合作机制”,并与香港、澳门以及巴西、墨西哥、东盟等经济体开展多种形式的保护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王小波)来源:经济参考报责编:张春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