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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长下井:筑牢矿工生命底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0:14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资料显示,今年我国发生的数起死亡100人以上的煤矿事故中,遇难者里竟没有一个是煤矿领导干部。这是一种偶然现象,还是昭示着某种血的教训?

  “带血的煤”何时了?

  今年8月,重煤集团下属某矿业公司领导由于下井次数少一次,没有完成集团规定的
下井天数,遭到通报批评。记者9月30日从重煤集团公司了解到,该企业实施下井制度以来,严格执行考核,对矿领导每月下井次数不能达标者进行严肃处理。

  重煤集团生产安全部周部长说:“作为矿长,你连井下环境都不了解,怎么去组织生产,怎么做到安全管理心中有数?”

  资料显示,2005年我国发生的数起死亡100人以上的煤矿事故中,遇难者里竟没有一个是领导干部。

  今年2月23日,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作出一项规定:煤矿领导干部,每月必须有几天下井跟班作业,与井下工人同生死,共患难,以此来促进领导重视安全生产。

  河南鹤煤集团二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0月4日向各地发出通报,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其中再一次强调了要严格执行煤矿干部下井带班制度,切实抓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煤矿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轮流下井带班,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及时排除隐患。建立下井带班登记档案,严格考核,防止走过常

  业内人士指出,要求矿领导下井,能够使矿领导身临其境,对井下的情况了如指掌,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堪称筑牢了矿工的生命底线。“一线矿长”下井保安全

  如今,在重煤集团东林煤矿职工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工人三班倒,班班见领导,大伙感到下井安全了;领导不称职,下井天数考,安全“紧箍咒”勒得更紧了。

  近日,记者专程来到东林煤矿。在一位矿工的指引下,看见该矿井口处“管理人员下井跟班天数公开栏”前,每名矿领导跟班天数写得清清楚楚。“瞧,任梅青矿长平均两天就下一次井,他是我们在井下现场有困难时都能见到的‘一线矿长’。”一位刚出井的矿工在一旁风趣地说。

  “我的办公室就在井下1这是任梅青的口头禅。一天不在井下,任梅青心里就不踏实。他从现场发现问题,在现场解决问题,从一线总结经验。

  针对安全管理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工作,一些部门和管理人员不配合支持,推诿扯皮,出现“不愿管、不好管、不敢管”的现象,任梅青明确要求,只要所汇报或反映的是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无论职工到哪个科室,首次接待的管理人员即为“安全首问制”的责任人。首问负责人必须热情接待,禁止使用“不知道”、“找别人”、“不归我管”等用语,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踢皮球”,或含糊其辞“打太极”。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予以办理。不属于自己职责范畴的,由首问责任人联系有关部门解决。对职责交叉或涉及几个科室办理的事项,由安全矿长负责协调,并指定牵头科室负责办理。

  这项机制将责任落实到了具体的人,有效地根治了部门之间互相推诿扯皮,安全管理出现“真空”的现象,做到了隐患处理件件有着落、安全问题事事有回音,事故隐患处理效率大大提高,全矿安全生产进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

  去年11月份,该矿一掘进队发生了一起工伤事故,在追查责任时发现,该队队长10天里竟未下一天井。如何更有效地对管理人员下井进行监督考核呢?没几天,在井下摸爬滚打20多年的任梅青制定了《管理人员下井制度》,硬性规定矿长每月下井10天,副矿长每月下井12天,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每月下井15天,基层队长每月下井18天,副队长每月下井20天,并规定早中夜班各占三分之一,达到全天24小时每时每刻现场都有管理人员,实现了全过程的无缝隙、无空档的安全管理。思政工作是安全生产的保障

  现在,有的企业中从事政工工作的干部越来越少,有的只挂名不上阵,有的身兼数职但工作不到位,思想政治工作成了“水浮莲”。但是专家认为,“思想政治工作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煤矿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更应具有特殊的安全生产保障作用。”

  据介绍,重煤集团将矿领导每月带班下井,当作最实际、最有效、最生动的思想政治工作。干部身先士卒,到最艰苦和有一定风险的采掘一线,比什么说教都管用!为了防止这项工作流于形式,他们在各个井口设立了公示版,对矿领导何时何地下井都要进行公告,让工人们及时知晓。

  目前,重煤集团已经把下井工作制度融入到月度安全记分考核当中,没达到集团规定下井次数或者弄虚作假将作为扣分处理。如果当月在月度安全记分中低于90分的矿区将被通报批评,连续三个月矿区领导班子会被处以罚款并做出检查。

  为强化基层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东林煤矿联合出台了基层班组政治监督员制度,采煤111队冷大洋等72名基层一线员工,被该矿特聘为首批“基层班组政治监督员”,他们将对所在班组、科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等情况进行监督和评判。

  该矿规定,全矿所有基层班组必须设置1名政治监督员,政治监督员在敢于说真话、敢于为职工说话的党员或非党员中产生。主要职责是在安全生产全过程中,监督本班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情况;监督党员及班组长廉洁自律的情况;参与班组的民管会;监督班组的工资分配及职工奖惩情况;监督职工个人私拿两用物资的情况等。为确保政治监督员能正常开展工作,有效行使其监督权,一旦监督员发现问题后,可以直接与党员或班组长交换意见,也可以直接向矿纪检办公室汇报,确保监督工作收到实效。

  记者在现场看到,“管理人员下井跟班天数公开栏”每天都吸引众多职工群众驻足观看,已成为职工群众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安全管理的重要途径。职工们高兴地说:“干部下井公开得这样透明,我们一看心里就踏实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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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3月,重庆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规定,重庆煤炭(集团)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每月下井天数不少于1天,分管生产及安全工作的领导每月下井不少于3天。其下属煤炭生产公司主要领导每月下井天数不少于3天,分管生产及安全工作的领导不少于6天。国有大矿的矿长每月至少有6天时间在井下与煤矿工人跟班作业,分管生产安全的矿长每月12天。各产煤区县煤炭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月下井天数不少于1天,分管领导每月下井天数不少于3天。

  通知同时规定煤矿矿长、书记每月不少于7天,分管生产安全的矿级领导每月不少于12天。业主每月下井3~5天,矿长每月下井7~10天,副矿长每月下井15~20天。不达标将受处理。重庆市政府还要求,半年之内达不到下井时间规定的领导,要作免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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