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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质疑开发商:不入住也要交20%暖气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0:31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张辉)新购买的房子,在交钥匙时被要求交暖气费,虽然不少住户向开发商解释说今年冬天不会入住,但还是要交20%的暖气费。市民张先生对这样的“待遇”非常不理解。

  据张先生介绍,他购买的是海港区都市家园的房子,今年10月初是他的新房子最后的交付日期。在他等到开发商的电话之后,却被告知要先交20%的暖气费,对方解释说这些费
用是用来“试水压”的,虽然他跟开发商解释了今年冬天不入住,但是开发商说这笔费用还是要交。张先生认为,当初的购房合同里并没有提到这项收费,而且自己既然不入住为什么非要交这20%的暖气费?而且暖气费不是应该由供热公司来收取吗,开发商收取合理吗?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都市家园开发商之一的金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说领导不在,但她也给了记者一些相关情况的解释:这20%的暖气费是低温运行费,都市家园楼房采用地暖,因为楼房的供暖系统在冬天如果不运行可能被冻坏,所以冬天要联网试运行一下,顺便检验系统。至于为什么收取20%,该人员说正因为这些住户不入住,才没有全额收龋至于住户反映的不交暖气费就拿不到钥匙的说法,她表示不清楚。

  记者和负责都市家园供暖的供热公司联系,发现都市家园因目前还没有并网,所以并没有供热公司负责他们的暖气供应管理。但是一位工作人员提到,国家有规定,所有的供暖设施在前两个采暖期都要进行试运行,以便检查供暖设施是否有损坏,是否适合联网,而这一般也是要向住户收取一定费用的,但是具体的收费标准,他也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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