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表若误差大 免费换还应补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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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1:4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燃气安全使用牵动万家心。昨天,备受关注的《安徽省燃气管理条例》(草案)被提请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燃气使用安全、用户权益保护、操作规范制定……与会的委员们踊跃发言,就我省燃气安全管理提出一系列颇具参考价值的建议。据了解,目前燃气安全事故与灾害数量大增,已成为继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之后的第三大杀手。
委员们建议:燃气企业应对用户燃气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告知用户整改。入户检查的内容包括确认用户设施有无人为碰撞、损坏;管道是否被私自改动,胶管是否老化;用气设备是否符合安装规程;有无燃气泄漏;燃气灶前压力是否正常;以及计量仪表是否正常。 值得关注的是,有委员提出:如果用户新安装的管道燃气计量仪表的误差超过法定范围,管道燃气企业不仅要免费更换合格的燃气计量表,还要给予用户一定的补偿。 (本报记者 石红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