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不得拒收残疾孩子入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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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1:4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应坚持就近入学原则,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记者昨天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出台了《安徽省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基本要求(试行)》。 据悉,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对象包括视障(包括盲和低视力)、轻度智障和经
据介绍,我省要求,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年龄与当地普通儿童相同;且班额不宜过大,同一班级一般只能安排同一类型残疾儿童少年,以1~2人为宜,最多不能超过3人;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在校学习年限一般与普通儿童相同,随班就读学生一般不实行留级制度,智障学生可视其具体情况,在小学阶段适当延长其学习年限;由小学随班就读毕业的残疾学生,可根据本地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安排其进初级中等学校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汪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