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市消协称向购房者收律师费不合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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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1:48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袁国礼)昨天,在“商品房销售模式研讨会”上,中消协和北京市消协表示,北京市向购房者收取律师费的做法,是极不合理的。 北京市消协副秘书长张明介绍,目前在北京的房地产市场上,80%都存在收取律师费的行为,从800元到1000元不等,而且没有统一的正规发票,都是只开收据。而之所以会请律师,是为了帮助开发商和银行审查消费者还贷能力等,是为了规避开发商和银行的风
中消协消费指导部主任王前虎也表示,这种收取律师费的做法是为了降低企业风险,那么就应该由企业来出。强制性地由消费者来埋单是极不合理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