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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标准与上半年一样 一级土地每平方米72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1:51 都市快报

  虽然今年以来杭州市的房产市场进入“理性消费”时代,但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基准价仍维持不变。杭州市最近公布,于10月1日开始执行的“市区2005年下半年度城市房屋拆迁住宅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一级土地仍然是每平方米7200元(建筑面积),和上半年相同。

  具体划分为12个等级:一、市区一级土地及西湖风景名胜区一级土地,7200元/平方米;二、市区二级土地及西湖风景名胜区二级土地,6500元/平方米;三、市区三级土地,
5700元/平方米;四、市区四级土地及西湖风景名胜区三级土地,4900元/平方米;五、市区五级土地及西湖风景名胜区四级土地,4500元/平方米;六、市区六级土地及西湖风景名胜区五级土地,4100元/平方米;七、市区七级土地,3600元/平方米;八、市区八级土地,3000元/平方米;九、市区九级土地,2700元/平方米;十、市区十级土地,2400元/平方米;十一、市区十一级土地,2000元/平方米;十二、市区十二级土地,1700元/平方米。

  这些价格是杭州市房管局、物价局在对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今年上半年度新建住宅房屋市场交易平均单价进行调查后,经测算得出的。但基准价并不是最终的具体补偿单价,拆迁户的房子可以补偿多少,是以货币补偿基准价为依据,由评估单位结合该房屋具体区位、建筑结构、建筑面积、成新、层次、装修等因素来评估确定的。

  杭州市规定,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基准价,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会同市价格主管部门按半年度同类地段、同类用途新建房屋市场交易的平均单价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每年3月底和9月底前公布。(记者陈奕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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