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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煤撤资 明退暗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2:14 重庆晚报

  第一财经日报19日讯8月30日,中纪委、安监总局等联合下达了要求官员从煤矿撤资的“9·22”时限。温商炒煤近年来早已人尽皆知,而在撤资令下,不少公务员正在寻找退出的路径——温州老板理所当然成了不少干部寻找的“下家”。

  温州的一名房地产商钱高平表示,不少地区的公务员正在通过各种关系希望“嫁接”有投资兴趣的温州人。“那些手头持有股份的官员,希望我们能接手,这样他们还能拿回
不小的利润。”

  “期限已经到了,有些‘官煤’隔三差五地就给我打电话,催我去山西将他们的股份给买下来。”钱高平口中的这家煤矿在山西大同,总储量500万吨,2004年,大同市广灵县发展计划委员会某官员以490万元取得了采矿权。

  据悉,所谓的“官煤”,实际上有两种形式存在。一种是合同制,就在工商登记资料上明确写着本人姓名的。已经被清理小组查出来或者已经撤资的公务员,多数是这种情况。

  “不过到底退给谁,又退了多少是很难说的,各式各样的都有。”一位在内蒙古投资煤矿的温州官员曲日飞说,“显股”官员可以通过名义上的退出,转让给自己信得过的朋友,只需要从资金链上再走一圈就又回来了。这种“明退暗持”的现象在山西非常严重。

  此外,绝大多数官员都以“干股”的形式出现。“这种人持有股份的多少,取决于其运用权力给煤矿带来的利润空间大校”曲日飞解释。

  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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