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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杀“黑老大”主犯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2:17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广州消息 据《新快报》报道,身为民警的四会“黑老大”当街被杀,轰动一时,凶手梁金国一度被部分四会市民视为“除暴安良”的英雄侠士。前天,该案在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庭认为,梁金国枪杀龙杰锋并非“为民除害”,不能成为其获轻判的理由。枪杀黑老大的主犯梁金国被判死刑。

  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8月,为逃避身为警察的“黑老大”龙杰锋手下的追杀,梁金
国纠合梁建文、谭凯信密谋杀害龙杰锋。今年2月24日晚,梁金国从谭凯信处获悉龙杰锋的行踪后,带着“雷鸣登”猎枪,由梁建文驾驶摩托车,追上龙驾驶的黑色凌志车,梁金国向驾驶室连开3枪,致龙杰锋头部中弹死亡。

  2005年9月23日,梁金国等人在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在审判过程中,辩方律师曾向法庭祭出“万人签名”的特殊证据,认为梁金国等人的行为在客观上是“为民除害”。正因为“为民除害”观点的出现,主犯梁金国的判决在当地引起广泛关注,一些人认为梁金国罪不该死。

  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梁枪杀龙并不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利益不受侵害或是出于路见不平的义愤,他们之间的矛盾是两股黑恶势力的非法利益冲突的结果。因此,龙杰锋及其手下欺压其他群众,以及人民群众对“龙兴社”的怨恨,与被告人梁金国枪杀龙杰锋没有任何因果关系,不能成为对被告人梁从轻处罚的理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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