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做法对吗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2:27 现代快报 | |||||||||
江苏君远律师事务所主任专业房产律师李淑君 张女士:我购买房屋所有权证上的登记面积比购房合同中载明的面积大,且误差比值超过3%。购房合同约定面积出现误差时适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但现在开发商不同意执行,开发商的做法对吗?
李淑君:如果你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面积发生误差时适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就应该按照该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原则处理面积误差。 吴先生:我于几年前买了一处私房,但只有一本房屋产权证,没有土地证,现在我去房产局办过户,房产局说要土地证。如果现在再申请土地证,能办到吗? 李淑君:能否办到要根据该房屋所占土地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快报记者宗一多 提醒:今天上午9:30—10:30,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钱苏平将来快报接听热线,欢迎读者咨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