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带路人持“公安部特权证”被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3:25 重庆晨报

  该证竟标注“任何单位和个人见证放行,不得刁难”,公安部证实是假证,执法人员提醒,不要轻信带路人

  本报讯(记者陈宋波)“不得随意拦车检查和罚款、扣车、扣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刁难持证车辆,见证放行”如此特权的证件,昨天上午出现在环线高速路上一个等候外地车做“带路”业务的男子手里。

  市高速公路执法总队二大队五中队,从该男子手中查获这张由“公安部等四部委联合发放”的证牌。但经联系,公安部明确答复:公安部从未发过此证。

  跑上高速路揽业务

  昨天上午,内环高速北环直人和段,上路巡查的高速执法人员发现,有个青年男子站在高速路上,正在吆喝带路业务。

  由于环线高速路上外地车较多,很多车都找不着北,就有人跑到高速路入口处做起了带路业务。而这个带路人胆更大,居然跑到高速路上来了!

  执法人员立即拦下该男子,竟发现男子手上拿着个很大的绿色证件,足有两张A4复印纸大。再仔细一瞧,是个通行证,正面写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绿色通道通行证,“通行证”还特别用了金色。

  公安部:那是假证

  “这是什么?”执法人员拿过证牌问。男子吞吞吐吐,表情难堪。

  翻过来一看,背面一大段说明:此证由公安部、交通部、农业部和国务院纠风办联合发放,属瓜果菜运输车辆的专用通行证,“对持此证车辆,交管部门必须携助(该证误将“协”写作了“携”),任何部门不得随意拦车检查,即使违章,各地交管部门也不能罚款、扣车和扣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刁难持证车辆,见证放行,否则,将追究拦车人的刑事责任。”最后,盖有公安部等国家部委的公章及联系电话。

  手拿如此通行证,该男子对过往车辆称,上任何道路都不得收费。高速执法人员立即联系公安部。公安部当即答复,这是假的,根本没发过这样的证。

  假证两次畅通无阻

  被带回高速执法总队二大队五中队的办公室后,该男子完全没了先前的神气。他称,该证是他9月29日在朝天门货场一辆黑龙江籍大货车上偷的,以前在国道上用过两次,一路畅通,所遇收费站都没收费。

  后经查,该男子叫李军,26岁,四川邻水人,以前是个“棒棒”。

  高速执法人员表示,车辆上高速路时,可在任何入口处免费领取地图,高速路上的路标也可为司机指路。执法人员提醒,千万不可轻信带路人,更不可相信带路人会有免费上高速路的特别通行证。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