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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热心捎带女同事被诬调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3:25 重庆晨报

  女同事的丈夫邀人砍伤司机,昨一审获刑3年并被判令赔偿3万余元

  本报讯(记者李澜实习生张科)“我确实糊涂,不应该喊人去打他。”昨天下午,在沙区法院一庭审现场,被告人刘平低着头悔罪,希望法庭减轻处罚。

  当刘平说这句话时,最想听到这句话的原告李某在他楼下的法庭内。因为法院临时改
动庭审地点,李某错过了刘平向他道歉的机会。庭审结束后,记者在沙区法院四楼办公室,见到了前来询问一审判决结果的原告李某。见记者采访,李某连声表示不要提及自己的名字和单位。

  见记者面带疑惑,李某连声解释,其实自己和刘平的妻子并没有“暖昧”关系,也从来没有像刘平说的那样调戏过刘妻。

  李某称,自己是厂里的汽车司机,自己和妻子与刘妻都是同事,且妻子与刘妻关系比较好。平时下班接妻子回家时,也顺带刘妻回家,却没料到被刘平误认为有“暧昧”关系。

  沙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平无视法律,邀约他人共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被害人重伤的后果,其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对于李某的民事索赔,法庭判令刘平赔偿李经济损失32020.87元。

  2001年10月29日凌晨,刘平以妻子杨某某被李某调戏为由,邀约甘建、徐斌(均另案处理)来到沙坪坝区大石村李某家中“教训”李。

  刘平等三人对李某进行殴打,打斗中徐斌持刀刺伤李某右大腿,经法医鉴定李某受伤程度属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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