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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人签名难换主犯“免死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4:10 北京晨报

  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枪杀黑老大案”

  前日,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枪杀黑老大的主犯梁金国,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从犯梁建文、谭凯信犯故意杀人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和3年。梁金国和梁建文当庭提出上诉,谭凯信表示服判。

  “为民除害”说法不成立

  前日下午,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三名枪杀黑老大龙杰锋?穴“龙兴社”的老大,在四会作恶多端。)的罪犯梁金国、梁建文和谭凯信进行宣判。三被告人的家属和同村60多人到庭旁听。

  主犯梁金国的代理律师辩护称,梁金国是在被追杀得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才被迫杀害龙杰锋的;在交代犯罪事实时,梁金国有主动配合公安机关行为;梁金国的行为在客观上是“为民除害”。 同时,还向法庭出示了由四会群众万人签名的请愿书,希望法院考虑其立功因素而从轻发落。

  法院的判决书以四大理由(见表)否定了梁金国“为民除害”的说法。

  梁杀龙并非为保护人民

  法院认为,梁枪杀龙并不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利益不受侵害或是出于路见不平的义愤,他们之间的矛盾是两股黑恶势力的非法利益冲突的结果。因此,龙杰锋及其手下欺压群众,与被告人梁金国枪杀龙杰锋没有任何因果关系,不能成为对被告人梁从轻处罚的理据。

  因此,法院认为,梁金国用残暴的手段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而且是累犯,没有法定从轻情节及酌情从轻情节,应当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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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兴社”覆灭记

  1997年,龙杰锋进入广东省警校学习,1999年加入公安队伍。

  2000年,“龙兴社”逐步成立,先后非法购买了刀具、枪弹等武器,多次打架斗殴20多起,致5人死亡。“龙兴社”在四会多地开办地下赌庄,收取鱼市、娱乐场所、酒吧保护费,非法牟取暴利数十万元。

  2005年2月24日,龙杰锋被梁金国枪杀。

  2005年3月,警方摧毁“龙兴社”。

  “为民除害”为何不成立

  {1} 梁金国在2000年因赌场的非法利益冲突,砍伤了龙杰锋的两个手下,此举直接导致了龙杰锋对梁金国的报复。

  {2} 梁金国朋友的项链被龙杰锋的手下抢走后,不是采取正当的手段报警,而是采用所谓“讲数”的方式处理,导致双方发生斗殴。

  {3} 梁金国杀害龙杰锋并不是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作出的选择。

  {4} 梁金国在解决龙杰锋及其手下的矛盾冲突上,采用的均是主动的暴力行为。事前经过密谋,不惜重金购买猎枪,作案时连开三枪致龙死亡。

  

万人签名难换主犯“免死牌”

  梁金国的母亲看着儿子的照片(小图)痛哭流涕

  

万人签名难换主犯“免死牌”

  《羊城晚报》/文 《新快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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