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部门动手修编土地利用总规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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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4:25 山西晚报 | |||||||||
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从宽松优惠供地政策向依法依规、从严从紧供地政策转变 本报10月19日讯 (记者 刘捷)“十一五”将是我省的建设用地高峰期,在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8年后,今日我省正式启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为了保证规划修编工作的科学严谨,省政府决定成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组、工作委员会及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省发改委、经委、财政、国土等17个有关部门都将投入到这项工作中。
在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中,将涉及到农业、林业、城建、交通、环保、煤炭、电力、铁路、水利、商务、计生委、文物、经济研究中心等各方面,对于规划修编中的重大事项,17部门将进行总体协调,并对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前进行严格审查。工作委员会及专家委员会将负责提供、核查有关数据,审核实施评价报告和规划实施方案,承担规划修编及专题研究的指导、咨询、论证和评估工作。 以往国土部门在对建设用地审批中,经常碰到建设项目一用地就涉及基本农田的问题。此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将组织专家认真研究解决用地矛盾,推动土地利用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从宽松优惠供地政策向依法依规、从严从紧供地政策转变。保证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同时根据已批准的城市和重点小城镇建设规划、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布局、重点工程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适当调整各市县基本农田保护率。 在建设用地指标上,将尽量保证全省城市和重点小城镇的用地需求。根据已批准的相关产业规划,着重优化调整全省土地利用结构和用地布局,全力支持重点工程用地。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土地整理复垦,补充质量有保证的耕地,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另外,对于个别地区出现的“规划跟着项目走”的现象,省国土资源厅今后将严厉查处,一旦将某一地块化为基本农田或建设用地,其用途不可随意改变,建设项目需要用地,必须在规划确定的建设项目用地区内选址,否则不能供地。坚决杜绝不按土地规划确定的用途用地,或变相修改规划批地的行为。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张保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