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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食品再上市最高可罚1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4:45 江南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宋光亚、实习生万莉芸报道:不合格食品再上市将面临从重处罚,工商部门最高可处以其销售金额的三倍罚款。无法查清其销售额的,罚款金额最高为10万元,触犯法律的,还将被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少数商家为牟利,对不合格的同种类、批次、型号的食品,或不主动退市,或改头换面继续销售,严重威胁着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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