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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贴封签 烟花爆竹不许进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4:5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记者昨日从成都市安监局获悉,随着年终烟花爆竹生产高峰期的临近,为了杜绝非法生产和外地烟花爆竹产品非法流入成都市,相关部门联合发文要求,从即日起,全市烟花爆竹产品将统一实行封签制度,只有粘贴了由市安监局、市供销社共同监制的《烟花爆竹封签》的烟花爆竹,才能进入市场销售。凡是没有公安机关开具的《爆炸物品运输证》或未按要求粘贴封签的批发企业,将被依法按非法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进行处罚;对销售无封签烟花爆竹产品的批发和零售单位,将按非法销售进行查处。

  另据悉,成都市将暂停审批新的烟花爆竹批发、销售企业。所有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必须取得经营许可证。持有原公安部门颁发的《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从事批发的经营企业,经市安监局批准后可继续经营;证件已到期的企业须申请办理延续手续。而零售业主则须向所在区(市)县安监局申请更换《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临时),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 记者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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