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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槌敲响院长当庭辨是非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4:5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昨日,重庆市一中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普通的借款合同纠纷案,然而,双方当事人享受的“待遇”却很不一般———该院党组书记、院长、一级高级法官宋茂荣亲任审判长。经过1个多小时的法庭审理,宋茂荣敲响法槌,对该案当庭作出终审宣判。据悉,这是一中院推行院庭长办案制度后,院庭长开审的第一个案子。

  案由:借钱不还公堂见

  2002年7月25日,中铁隧道集团四处和重庆建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项目合作协议》,约定共同参与万(州)-开(县)公路的建设,中铁四处承担的一半资金以借款方式打入建兴房产账上。4天后,建兴房产出具收据及借条,说明系向中铁四处借款40万元;又过了两天,中铁四处通过银行以借款名义向建兴房产汇款20万元。

  由于双方合作中出现其他变故,中铁四处遂按先前约定向建兴房产索要60万元借款,由于对方逾期未能支付,中铁四处便将建兴房产告上法庭。今年5月,九龙坡区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双方间实际发生的债务只有40万元,遂一审判决由建兴房产归还原告借款40万元。

  新鲜:院长挂帅亲审案子

  昨日上午,因建兴房产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该案进入二审程序。令旁听公民和双方代理律师颇感意外的是,出任该案审判长的竟是一中院院长宋茂荣:梳理整齐的发型,合身得体的法袍,抑扬顿挫的音调,一级高级法官的“派头”硬是不一样。

  在法庭上,双方当事人分别陈述理由,针对借款金额的分歧分别发表辩论意见……整个庭审,宋茂荣控制合理,调动得当;在仔细听取双方代理律师发言的过程中,他不时和身旁的两位审判员交换意见,还就一些关键性的细节问题发问……经过1个多小时的法庭审理,宋茂荣轻敲法槌,对该案当庭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建兴房产的上诉,维持原判。

  举措:院庭长办案成制度

  庭审结束后,宋茂荣院长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今后该院将把院庭长深入一线办案作为一项制度来推行,“院庭长既是管理者,也是普通法官,院庭长亲自审案能实时了解审判动态,有的放矢实施审判管理。”据了解,该院推行的院庭长一线办案并不是“走过潮,它要求院庭长亲自草拟法律文书;不定期旁听案件审理并撰写庭审点评;对院庭长办理的案件进行跟踪记录,供广大法官学习借鉴和“评判”。

  参加了该案旁听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张律师为院庭长办案制度“叫好”。他称,该举措如能长期坚持下去,将对进一步转变审判作风、提高审判工作质量起到“十分有益”的作用。输了官司的建兴房产一工作人员也表示“服气”,他称,“宋院长审判中采信的证据很充分,对案子分寸的把握比较好,结果也很公正。”

  方剑磊记者徐建摄影杨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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