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合作中断“绑架”同胞法不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4:5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新加坡人张国荣和陈锦泉原本是生意场上的合作伙伴,后因其他缘故,二人关系“拉爆”,而张国荣竟以合作时对方欠账为由,将陈锦泉“请”进歌城“玩”,“陪同唱歌”的还有张邀约的另外5人。昨日,张国荣等6人在重庆市一中院受审,检察机关指控称,张国荣等6人涉嫌非法拘禁罪。

  合作不成讨要“损失”

  2004年,在重庆做事的新加坡人陈锦泉通过姐夫介绍认识了“老乡”张国荣。二人熟悉后,张称,他在重庆办了英语培训中心,而在新加坡的公司能办理外国学生赴新读书的手续,张国荣遂邀请陈锦泉“一起发财”。

  对此,陈锦泉答应与张国荣合作,一道经营替学生办理去新加坡留学手续的生意。不久,陈锦泉发现,张国荣在新加坡的公司根本没有办理外国学生去新留学的执照。感觉受骗后,陈锦泉便提出不再与之合作。张国荣对此不满,要求对方赔偿损失5万元人民币,随后,张又给陈发出了律师函。

  邀人“喝酒”逼写欠条

  陈锦泉的律师看过函件后称,根据当初双方签订的合同,陈不用支付任何罚金。于是,陈锦泉对张国荣的要求不再理会。

  见对方无心赔偿,张国荣便想出了解决问题的另类方式———2005年3月30日凌晨,张国荣通过一名与陈锦泉相识的新加坡商人,约陈到渝中区得意世界某酒廊喝酒。进入包房后,陈锦泉发现好几个陌生人在场,便立即转身离开。这时,一名据称是酒廊老板的中年男子一挥手,在场的几名年轻人便对陈一顿拳打脚踢。随后,张国荣要求陈锦泉筹集16.2万人民币赎金“了事”。在张等人的威胁下,陈锦泉用英文写下了一张16.2万元的欠条。

  软禁家中民警机智解救

  据检察机关指控,在酒廊包房非法拘禁陈锦泉的4个多小时里,张国荣等6人对陈进行了肉体折磨,包括“用刀割他的手;威胁如果不按时缴纳赎金,将砍断他的手指,把他丢入长江等等。”3月30日7时许,由于陈锦泉迟迟没有拿钱赎身,结果被挟持到张国荣的住处。“在那里,张逼陈锦泉打电话给亲戚朋友筹赎金。”

  迫于无奈,陈锦泉打电话给他的重庆女朋友,要她把钱送到张国荣家。听见男友如此急着要钱,机敏的女友轻轻问了声:“你是不是被打了?”陈锦泉只在电话里“嗯”了一声,陈的女友随即报了警。下午2时左右,民警装扮成送钱人敲开了张国荣的家门,十多名便衣警察当即冲入房间,将张国荣及在场的两名打手抓获,陈锦泉得救。

  出庭受审“策划人”不认账

  在昨日的庭审中,张国荣、姚名、曾国强、曾力、冉玉江、胡容一一过堂。针对公诉人的指控,非法拘禁的“策划人”张国荣予以否认。张操一口纯正的普通话称,“我不同意检察机关的说法,那天我的确请了陈锦泉到酒廊,但是邀请他喝酒,而不是绑架他。”张反复强调,其他5人都不是他招呼来的,“我根本就没有看到包房中发生过打斗,当然争吵和骂人是有的。”

  第二被告人姚名也认为自己无罪,没有参与所谓的非法拘禁。其余4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并希望法院从轻判罪。经过审理,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 记者徐建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