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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信访由专家“会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6:05 今日早报

  通讯员谢佳本报记者张明星

  早报讯“我们不断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就是要让真正有怨屈的信访群众有地方可说,说了以后,能及时有效得到处理。”昨天,记者了解到,省公安厅日前出台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疑难信访问题“专家会诊”和信访听证暂行办法3项制度。

  信访接待日制度规定,盛市、县公安机关的信访接待日,每月不少于1天,要向社会公布,主持接待日的领导干部,必须是党委班子成员。盛市、县公安机关“一把手”,分别在每年的8月、7月和6月,都必须确定两天时间进行信访接待。接待时间地点、范围对象、有关事项,要预先向社会公告。派出所领导,应经常开展本辖区信访接待活动。

  制度还规定,领导信访接待日,要与约访、下访、回访相结合。

  省公安厅要求,盛市两级公安机关均要成立处理疑难信访问题专家组,由“一把手”或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任组长,成员为各部门负责人或业务骨干,还可聘请本级其他政法部门、有关专家、律师参加。信访问题较多的部门警种,应建立处理本系统疑难信访问题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因故变动、空缺的,要及时调整充实。

  今后,如果信访群众不同意公安机关信访事项处理(复查)意见,还可向相关公安机关提交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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