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煤炭掺杂掺假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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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6:07 时代商报 | |||||||||
时代商报讯(首席记者 谭晓刚 记者 程世道)昨日,记者从省煤炭工业管理局获悉,我省将从即日起在14个市范围内严厉打击向煤炭产品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 据介绍,我省煤炭经销量每年可达6000万吨,已经领取许可经的营业户约3000多个,其中冬季供暖用煤近1500万吨,是全省煤炭销量的四分之一,煤炭质量的优劣对市民在采暖期采暖有着至关重要的关系。省煤炭工业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几年以来,随着
记者了解到,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在煤炭销售中严禁销售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煤炭产品,禁止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煤炭产品;煤炭经销商不得销售未经检验签证的煤炭产品,不得销售自行变更煤的牌号和伪造冒用名优标志的煤炭产品。同时,严查在煤炭采样、制样、化样中弄虚作假的煤炭产品。 省煤炭工业管理局要求各市煤炭经营监管部门建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对用户反映强烈的煤质问题,要积极进行协调处理,对弄虚作假、质级不符问题比较严重的供煤企业,要进行经济处罚,举报电话为024—8687995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