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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特殊群体下调价格 柳州下月推新医疗服务价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6:26 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王缉宁)“大型医疗设备检查项目收费打5折,特殊困难群体手术、住院床位费打七折、诊查费打5折”——昨日,记者从柳州市物价与卫生部门联合召开的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会议上获悉,从11月1日起,《柳州市医疗服务价格(试行)》(以下简称《医疗价格》)正式施行。该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按照《医疗价格》所列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和说明提供医疗服务内容进行收费,并确保相应的服务内容和质量。严禁自立项
目或分解项目收费。

  据介绍,新的《医疗价格》主要规范的内容为:一是降低大型医疗设备检查项目的价格,将CT、核磁共振、直线加速器、伽马刀、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5项检查治疗费,在现行价格水平上全部下调50%;二是调整综合医疗服务类、医技诊疗类、临床各系统诊疗类部分项目价格,使它们比现行服务价格下降23.84%至31.64%之间。挂号费、和床位费此次不作调整,但增设了诊查费和特级护理费;三是适当提高手术、护理、一般检查治疗、中医及民族医医疗类项目价格。在现行价格基础上分别平均上调15.24%至61.08%;四是制定特殊群体优惠政策。各级医疗机构在对“五保户”及享受城镇居民最低保障金的患者,一律免收挂号费。

  手术费和住院床位费按70%、诊查费按50%收龋

  《医疗价格》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指导价的最高限价,营利性医疗机构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参照执行。除挂号、诊查(不含住院诊查)、普通透视、体检、救护车、空调降温、护理、氧气吸入、注射、普通视力检查十项,各级医疗机构可按最高限价执行外,其余项目均按医疗机构不同等级分四级定价:

  三级医疗机构可按最高限价100%执行;三级医疗机构在院外的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二级医疗机构,则不能超过最高限价的90%;二级医疗机构在院外的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疗机构,则不能超过最高限价的80%;一级以下的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站)最高不能超过最高限价的70%。

  各级医疗机构在不突破相应级别最高服务价格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下浮,确定实际执行价格。

  柳州市物价局局长陆群英说,《医疗价格》出台后,卫生主管部门要随时与医疗机构保持联系,释疑解惑,保证新方案的实施。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对违反《医疗价格》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一方面要从严查处,另一方面还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此外,各医疗机构还要按照规范后的医疗服务价格,到当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将医疗服务项目名称、服务价格、服务内容在收费地点或醒目位置予以公示,接受患者和社会的监督。

  据了解,《医疗价格》是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和卫生厅制定出了《广西医疗服务价格》的基础上,结合柳州的实际,由该市物价和卫生部门对小部分项目进行适当调整后制定出来的。

  编辑:韦怡 作者:王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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