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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安检请看清机构资质(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8:09 潇湘晨报
车辆安检请看清机构资质(图)
  从明年7月30日起,没有取得资格认证的机动车安检机构出具的车辆安检合格证将被视为无效证书。记者 殷建军 摄

  本报讯从明年7月30日起,各机动车安检机构应凭质监部门的计量认证证书“上岗”,否则其出具的车辆安检合格证将被视为无效证书。然而,记者从省质监局昨日召开的全省首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省共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137家,通过省质监局计量认证和资格确认考核的安检机构仅有15家,认证率不到二成。

  省质监局副局长陈立新在会上介绍说,从今年3月31日开始,机动车安检机构的资格和日常监管职能已划归质监部门,今后只有通过质监部门认证和委托的安检机构才有资格对车辆安全进行检验。然而我省137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其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理的有54家,交通部门管理的有65家,农机部门管理的有18家,此外,还有少数民营独立机构)中,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只有64家,同时通过省质监局计量认证和资格确认考核的安检机构仅有15家。

  “从获证数量看,还有122家未取得资格认证,绝大多数申请或申请了还没来得及进行计量认证和资格确认审查,这对安检机构依法正常开展检验业务是不利的。”陈立新强调。

  从明年7月30日起,安检机构工作人员没有经过培训,或培训后达不到要求,拿不到考核合格证的,严禁上岗。市民在进行车辆安检时,必须看准安检机构是否拥有质监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而车辆年检的费用、项目、标准均暂时不变。

  省质监部门近期将进行设备整改,无条件淘汰可靠性不高的流动检测车。记者 夏 雨 实习生 易 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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