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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平安的新型现代化社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9:06 南方日报

  编者按

  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和谐广东的若干意见》出台后,省政法委、省维稳及综治委、省法学会和本报上月中旬在佛山市罗南村联合主办和谐平安社区创建工作研讨会。与会的专家学者和领导干部听取了罗南村创建和谐平安社区的经验并进行了实地参观考察,从社区治安、社区精神、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社区环境等方面对创建和谐平安社区提出了一
些理论对策和思考,其中不乏真知灼见,体现了求真与务实相统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特点。现摘要刊登部分发言,敬请读者垂注。

  以社区“小和谐”推动社会“大和谐”

  广州市维稳及综治办:

  近年来,我市以深化社区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推进社区服务为核心,以强化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以加强社区管理为切入点,探索出一条有广州特色的社区建设新路子。

  社区是城市社会的基本构成单元,是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随着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社区承担着越来越多的社会管理职能。构建和谐社会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如果缺少了社区这一块,和谐社会就不可能完整。只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加强和谐平安社区建设,推动城区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协调社区不同利益群体关系,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把构建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做实,才能始终保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和稳定的社会秩序。

  创建和谐平安社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合适切入点。社区作为社会的细胞和居民与社会联系最密切的纽带,是实现社会管理、协调统一社会多样性的良好平台。通过社区这一基础平台,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把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解决好,把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好,实现无数个社区的“小和谐”将有助于促进整个社会的“大和谐”。

  “和谐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的重要载体,是对违法犯罪进行标本兼治的重要途径。

  骆梅芬、赵凡(广东省社会科学院):

  社区一词,是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1887年在《社区和社会》一书中提出来的,原意指那些具有共同价值取向的同质人口组成的关系密切、守望相助、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利益共同体。后来被美国学者罗密斯译成英语为Community。上世纪30年代,中国学者将其转译为“社区”,并认为一个村庄、一个小镇、一个大城市或大城市的一个区域等,都是社区。社区的定义可以归纳为两大类:一类是功能主义观点,认为社区是由有共同目标和共同利害关系的人组成的社会团体。另一类是地域主义观点,认为社区是在一个地区内共同生活的有组织的人群。笔者认为,结合功能和地域的特点,应该将社区定义为是以一定数量的人口为主体,按照一定的制度组织起来的,有着一定的地域界线和认同感的人类生活共同体。而社会就是由无数个社区共同体组合在一起的系统。因此,社区的特性和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社会的发展趋势。如果没有社区的稳定结构和功能发挥,和谐社会的构建也就失去了根基。

  张科(广东商学院):

  建设和谐广东对我省的发展具有承前启后的重大意义。一方面,我省在前一阶段各方面发展取得的辉煌成绩是有目共睹的,尤其是经济发展方面的出色表现更是振奋人心。但另一方面,社会总体治安形势严峻也是不争的事实,要实现居民的安全感、生活满意度与经济同步发展还有相当的距离。无论是继续发挥、扩大我省已有的优势,还是提升新的竞争力,都离不开和谐平安的社会氛围。只有在小范围的社区中实现平安和谐,才能使生活在其中的人们能继续安心和以更大的热情投入到广东的建设当中;同时也只有构建起平安和谐的社区,才能吸引更多的人才到广东来安居乐业,为广东的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利益协调机制不可缺失

  王春光(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

  “和谐”从字面含义来理解,“和”字拆开是“禾”和“口”,这很直观地告诉人们,要“和”首先要吃饱。从这里衍生出来的含义是:物质利益分配关系搞得好,社会才会和。“谐”由“言”、“皆”组成,就是说要大家都发言、都参与到其中。也就是说,建设和谐社会,一要处理好利益分配问题,二要处理好各阶层参与的问题。这两个问题解决好,我们的社会才能达到和谐。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的社会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分化,出现了十大阶层,这源于原来的利益基础、利益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一个社会要和谐,必须要有一个合理的社会结构。发达国家的研究发现,合理的社会结构应该是橄榄形的,两头小中间大。倘若社会的大多数人还处在底层,只有少数人享受到发展的成果,那么这个社会是很不稳定的。我国现有8亿多农民,包括流动人口,基本上处于社会的下层,这就是我国现时的社会结构。在这几年的发展中,我国的城乡差别越来越大,所以就有多种问题凸显出来,亟待我们解决。

  这几年全国的群体性事件越来越多,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由于利益分配不均衡、不合理所导致的。因此,社会结构的设置必须合理。其次就是阶层关系必须处理好,劳资关系、干群关系、城乡关系等都是新关系,都需要我们用新的手段、新的机制来调解。因此,胡锦涛总书记提出建设和谐社会第一个方向是要建设民主和法制,这是处理我国当前社会关系一个很重要的原则。所以,建设平安和谐社区也应该包括民主和法制方面的内容。

  邝少明、李秀华(中山大学):

  和谐社会应当是社会多元利益互惠共存的社会,而利益的协调正是和谐社会得以实现的前提和基础。也就是说,如果利益协调的渠道被截断,多元利益不但不能共存,而且激化为各种各样的社会矛盾,必然会导致不和谐的社会状态出现。纵使造成社会不和谐状态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但就深层原因而言,我们认为利益分配不公与利益协调机制缺失是导致社会不和谐的关键问题。

  就现阶段的国情而言,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仍然缺乏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多元利益的分化与多元利益主体的出现,使社会利益分配的公正性面临着日益严峻的考验,社会公正与利益分配失衡等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导致社会不和谐的主要原因,集中表现为贫富悬殊、地区差距、就业困境、道德失范、官员腐败、犯罪猖獗、环境破坏等问题。因此,必须建立起完善的利益均衡机制,通过有效的制度化措施来协调各方利益,使有限的资源和利益在社会范围内达到较为平等的分配,实现利益格局的平衡化,维护社会的公正,从而为建立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周显志(暨南大学):

  建设和谐平安社区必须完善利益协调机制。古今中外的大量事实表明,严重的社会不公、明显的两极分化,势必导致社会成员、社会群体和社会阶级之间剧烈的利益矛盾,直至产生暴力冲突。一旦社会的尖锐利益冲突演化成剧烈的政治冲突,社会和谐就随之失去了制度的保障。因此,社会公平是社会和谐的基石。社会公平就是社会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合理而平等的分配,它意味着权利的平等、分配的合理、机会的均等和司法的公正。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衡量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尺度,也是社会主义和谐平安社区的深厚基础。经济转型不仅带来社会结构、经济体制、分配方式的深刻变化,同时也引起社会利益格局的大调整。如何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协调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对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和谐平安社区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重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王晓(团省委):

  重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是构建和谐平安社区的必然要求。但是,由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等原因,目前我省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形势不容乐观,已经成为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重大社会问题。未成年人主要生活在社区,违法犯罪也主要发生在社区,这给我们建设和谐平安社区带来了不和谐的因素。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为构建和谐平安社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总体来讲,当前我省未成年人犯罪出现了一些新特点和新变化: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暴力型犯罪突出;农村籍和社会闲散人员犯罪严重;犯罪者的文化素质较低;犯罪的年龄更趋低龄化;因网络引发的犯罪日趋严重。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极其复杂,综合来讲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有些家庭教育的失误。家庭结构不全、教育方法不当严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二是有些学校教育的不当。不少学校依然存在片面追求升学率、重智育、轻德育的现象,缺乏对后进生和差生的关怀和帮助,导致一些学生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三是不良社会环境的污染。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西方社会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的蔓延,渲染色情、凶杀、暴力的书刊、音像制品充斥文化市场,黄、赌、毒和封建迷信等社会丑恶现象屡禁不止等等,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遍布中小学校周围的游戏厅、台球厅、网吧等更是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温床。四是有些未成年人自身素质的不足。随着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未成年人身体生理发育出现早熟现象,而其心理发展又滞后。他们自我约束力差,缺乏独立处理问题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形形色色的心理健康问题导致他们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近年来,我们在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方面做了一些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建立机构,初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大普法,逐步形成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网络;注重实效,组织开展一系列预防实践活动;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阵地建设;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今后的工作方向是:建立健全社区预防组织;壮大社区预防工作队伍;积极营造良好的社区文化;切实抓好社区重点群体的预防工作;探索建立社区预防工作的长效机制。

  政府的角色定位要明确

  王春光(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

  政府在平安和谐社区建设中担当什么角色?第一,要解决公共服务。这里所指的政府包括了社区政府、社会秩序维护的部门以及社会保障部门等。政府不能包办社区中的所有功能和服务,政府要解决的是公共服务,如道路、图书馆等公益事业。第二,政府要加强与社区各组织的交流。现在缺乏的就是政府和组织交流的一个平台。缺乏交流的后果是造成政府对当地情况的不了解,在这种情况下公共服务就更加难以开展。第三,社区政府与社区居委会等组织的定位应该更明确。第四,政府应对弱势社区进行倾斜性、优惠性的援助。所谓弱势社区指的就是边缘社区、弱势群体,政府的倾斜性政策、援助就应该往那里去。

  段华明、张金亮(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政府在社区建设、社区发展过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这在世界范围内是共同的,在我国这种作用更加明显。长期以来,我国群众参与的活动大多是执行性参与,即在党政领导决策之后动员群众去执行,从而形成典型的权力主导模式。对于以追求内在发展的和谐平安社区建设来说,政府的过度参与(包办)显然不合适。在推进社区建设过程中,有的行政领导受政绩评价机制的影响,不顾社区需要而创造业绩、制造亮点,所以行动常常得不到基层群众的响应和支持,这种现象在社区建设中屡见不鲜。

  政府在和谐平安社区建设中应该正确地发挥其主导作用,表现为倡导、动员、一定的经济和政策支持、监督、评价和经济推广,是用政策去促进社区建设资源的聚集和社区的持续发展。当前,社区居民长期以来养成依赖政府的习惯,公众的参与度不高、参与质量较低等问题,已成为制约和谐平安社区建设的瓶颈。因此,政府应切实改善社区党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的工作条件,通过完善参与的载体来提高公众的参与程度,推动和谐平安社区建设从政府主导型向居民自治参与型发展,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唐晓阳、袁忠(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创建平安和谐社区,必须发挥基层政府的主导性作用,其前提条件是处理好基层政府与社区之间的关系。基层政府要把自己该管的事管住、管好,除了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职能之外,重点要加强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同时,要把那些不该管的社会事务转移出去,按照“权随事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将那些该由社区管理的事务交还给社区组织管理,并赋予其相应的权力,主要包括决策权、人事权、财务权、协调权、监督权等。

  另一方面,要理顺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之间的关系。街道办事处是上级政府的派出机构,社区居民委员会则是党领导下的社区居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它们之间是一种指导与被指导、协助的关系,不是一种直接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街道办事处要从具体的社会事务中摆脱出来,把一部分社会事务转移给社区居委会来管理,让社区居委会自己处理社区的内部事务,真正做到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

  稳定是和谐平安的基础

  陈宾龙、刘治民(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

  和谐平安社区必须是稳定的社区。对公安机关来讲,必须维护社区稳定,对人民群众的各种内部矛盾要能够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首先,必须大力加强社区情报信息网络建设,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机制,妥善化解社区各类不稳定因素和苗头,维护社区稳定。其次,必须做好社区人口管理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对治安复杂场所、重点单位的管理,清除治安死角,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减少治安隐患;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防控网络建设,夯实防控基础,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加强法制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防能力。

  加强社区治安防控,维护社区稳定和良好的治安秩序,是构建和谐平安社区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安机关特别是派出所和社区民警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

  容帝振(佛山市维稳及综治办):

  和谐平安社区需要稳定作为基础。必须妥善调处化解一切不稳定因素,把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保持社会稳定,才能实现和谐平安。

  在创建和谐平安社区活动中,我们要通过加强各项治安综合治理的管理工作,为社区创造一个和谐、安全、稳定的环境。比如,整合和规范管理治安队、保安队,增强社区的防范力量;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盘活社区的人力资源;加强对社区治安复杂场所的管理,等等。

  创建和谐平安社区牵涉到多方面的社会力量,光靠落实几项维稳及综治措施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处理好几个关键问题:一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整合社会资源,发动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三是从实际出发,实行分类指导,对建成的和谐平安社区实行严格考评、动态管理,做到创建一批就达标一批,不要搞形式主义。只有这样,才能扎扎实实推动和谐平安社区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余其斌、周娜(广东商学院):

  在我国,社区警务实践源于派出所工作改革和城市社区建设的过程,是我国社区建设的重要配套措施。社区警务的主要内容是警方与社区(社区组织、单位、群众)密切配合,通过防范和解决诱发、导致违法犯罪的问题,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从而建设安全的社区环境和良好的邻里关系。其基本工作方法是警察与社区建立紧密的联系,互相沟通、协调,努力构建社区和谐;其工作目标不应单纯指向各种违法犯罪,而是致力于整个社区的安宁及生活质量的提高。

  在西方,其社区警务就十分强调以预防犯罪为主。社区警务的着眼点是下功夫预防控制犯罪,而不是“跟着案件转”。社区内警察的主要力量用于与公众共同寻找、发现、分析和解决可能造成犯罪的隐患问题,并针对问题对症下药,积极采取措施解决,从而有效地把犯罪解决于“未然”之中。即使一旦发生了犯罪案件,由于基础工作扎实,也能给予及时有力的打击和处置。此外,西方的警务理念十分注重公共关系,把建设良好的警民关系、树立警察形象作为工作重心,以赢得民众信任作为开展社区警务的重要内容。美国警学家黑格尔认为:“社区警务要求警员是一个拥有多方面才能的人,它必须以富有想象力的新方法去处理广泛的与社区有关的多种问题。由于社区环境的差异,社区文化、经济、人文背景不尽相同,因而社区警务不存在一种统一的模式。然而,改善警民关系,同社区其他管理机构一同控制违法犯罪的警务目标,以及参与社区活动,却是每一个社会警务完善的必然要求。”

  社区警务在我国具有优良的传统,要坚持并发扬之就必须深化改革。一是要转变打击为主、忽视警民关系的传统观念。二是警力重心要下移到社区,提高社区警务人员素质。三是要强化监督,创建富有活力的科学运行机制。

  促进社区的人际和谐

  段华明、张金亮(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创建和谐平安社区,就是要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素质和整个社区的文明程度,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人际和谐的新型现代化社区。这些基本内涵和特征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管理有序,体现在理顺社区关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管理格局;扩大民主,居民自治,责权统一。服务完善,体现在社区经济发展条件优化,提供优质服务,促进项目带动、产业集聚和民营经济的发展,从而加快城市的发展;坚持政府指导和社会共同参与相结合,明确社区组织的职责和权利,建立综合管理多功能服务运行机制。环境优美,体现在大力开展社区教育,不断提升社区整体文明程度;扩大社区卫生服务覆盖面,满足群众的健康需求;社区环境净化、绿化、美化,生态良好。治安良好,体现在形成布局合理、反应迅速、打击有力、防控有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工作机制,使得治安有明显进步,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区居民的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增强,敢于和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建立健全治安防范网络。人际和谐,体现在高度重视整合社区居民中不同利益群体的社会关系,使各个群体和谐相处;邻里之间友好相处,家庭团结和睦,尊老爱幼、扶贫济困形成风尚,歪风邪气没有市场;社区居民表现出丰富的个性差异,更加文明开放。

  唐晓阳、袁忠(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社区是居民日常工作和生活活动的场所,构建和谐平安社区的意义在于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和发展,使老百姓和睦相处、安居乐业。因此,必须努力营造团结、友爱、互助、包容、和睦、平安的社区精神和氛围,按照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道德文明、环境优美等方面要求,把社区真正建设好。为此,要改革社区管理体制,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基层政府和社区居民自治的作用;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加强社区法制建设,搞好社区治安综合管理;加强社区文化和道德建设,提高社区文化内涵;加快社区环境建设,营造整洁优美环境。

  谢敏贤(广东商学院):

  和谐社区应当是各个社会群体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是经济繁荣、服务优良、秩序良好、社会文明、环境优美的现代化社区,应发挥其整合社会资源、为个人提供各种支持、缓解各类矛盾、促成社会和谐的作用。和谐社区并不是没有矛盾的社区,而是有了矛盾能够通过正常合法的渠道解决,不至于演化成激烈的对抗和大规模的冲突。实现社区和谐涉及诸多因素,比如人性化的管理、完善的服务、优美的居住环境、良好的社会治安等,其措施必须整体推进,相互配套。一个健康、成熟的和谐社区,应该是社区与政府、企业、居民、社会、自然良性互动的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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