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四川等九省(区)签署食品安全合作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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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9:30 云网 | |||||||||
以前在某个省被查处后被迫退市的问题食品,常常“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又跑到相邻省市去销售。今后这一“战术”再也不管用了。昨(19)日,在成都召开的第二届泛珠三角区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高层联席会议上,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9省(区)工商部门共同签署了《加强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共建泛珠三角区域食品安全合作协议》,承诺将在食品质量监测、联合执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预警应急等方面展开合作。
《协议》规定,各成员方将建立食品监测互动制度,每年度商定监测一类或几类食品,实施不同品种分区域监测,并将监测结果通报其他成员方;各成员方对监管区域内已确定的不合格食品,将互相通报并联合处置;各成员方对监管区域内已实施退市的不合格食品,应提请其他成员方对该食品实施退市;同时实施食品质量监测资源共享。 另外,各成员方还将加强区域内打假扶优联合执法合作和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预警及应急方面的合作,发现或获悉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或发生突发性事故后,应迅速通报其他成员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向其他成员方宣布解除应急机制,并通报有关情况。 (肖晓) 责任编辑:唐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