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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重奖首家小区中水工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9:36 中国环境报

  本报讯日前,记者从山东省淄博市了解到,该市为推动居民小区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出台了节能奖励新措施。规定只要在居民小区中建设中水回用工程者都可以获得市政府的奖励性补助,对居民小区中水回用首家试点工程,该市财政将从排污收费资金中给予130万元的补助,其它列入《淄博市碧水蓝天行动计划》的中水回用试点工程和已建成的居民小区中水回用设施建设工程,市财政也将从排污费资金中拿出专项资金,给予不高于总投资10%的补助。补助资金在小区中水回用设施建设完成,经验收合格投入正常使用后拨付。对回用的中水
不计征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该市还明确规定,凡是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等建设单位必须同期建设中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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