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一个客人 要收“停车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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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10:3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在娱乐场所门口停车待客,竟要先交车位费。”昨晚10时许,许姓出租车司机来电反映。 许师傅说,夜班司机一般喜欢在迪厅、浴场等休闲场所门口蹲点待客。但就是这小小一个车位,还得按月交付所谓的“停车费”,不然就会有保安过来驱赶。“收费有高低之分。”据悉,位于美菱大道的一千零一夜迪厅、双岗的花城歌舞厅和美屯立交桥附近的万豪
(徐伟 孙林) 新闻点:娱乐城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