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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家小饭店烟熏火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10:3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饭店开在居民楼下,油烟熏人、下水道堵塞……最近,记者接到不少市民打来热线反映自己的烦恼。为此,本报社区记者深入各小区,作了一番调查。

  烟熏火燎噪声不断 住户深恶痛绝

  在亳州路,记者来到亳州城,沿着马路就是一排饭店,楼上的居民家的窗户紧紧闭
着。记者走进亳州城8号和4号的两户居民家中,扑鼻而来的是难闻的油烟。居民对记者说,自己向街道反映过多次,一直没有解决。在琥珀山庄,63栋和115栋楼下的饭店生意正红火,浓烈的油烟无孔不入。“不光窗户开不了,下水道还经常堵,夏天晚上食客们喝酒猜拳一吵就是一夜,让人不得安宁。”类似的情况在三里街、光明新村等许多小区都存在。大凡靠路(不管是大路还是小路),其居民楼下都开有数量不等的饭店。

  据悉,2004年,合肥市政府就出台专门文件,不允许居民楼下开饭店,既然政府有规定,是什么原因造成有令不止呢?记者采访了合肥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的仰礼信主任,仰主任说他们也知道居民们的烦恼,但作为环境保护执法部门,他们也有许多苦衷。

  多家执法单位 应各负其责

  据合肥环保部门统计,合肥全市这样的小饭店不下5000家,其中不少小饭店都没有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属于无证经营,国务院早在2003年就出台了370号令,规定由工商管理部门对无照经营者取缔。对一些有营业执照的小饭店,其管理部门还真不少:市容、工商、税务、消防、环保等都有管理权。但大多数的管理部门并不能尽职尽责,所以才导致这样有令不止的局面。

  能否治好这一顽症呢?仰礼信主任认为:作为工商部门,在发证照时,如果其经营场所有可能影响居民生活就从源头上卡住,对已经发给证照的,该收回就要收回;这些饭店在开业时,要取得消防、环保部门的许可。没有许可,赋予这些部门取缔的权利。只有综合执法形成合力,才能避免多个部门管不好一个油烟扰民的尴尬。

  ·东升 晓斌·

  相关链接

  《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内新建、改建产生油烟的饮食服务企业。在商住综合楼底层新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服务企业,应当具备防治油烟污染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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