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企"走出去"可获资助 省商务厅:尽快申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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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11:22 云网 | |||||||||
今年,我省企业在境外投资设厂,将可获得专项资金的资助。近日,为将这项扶持措施落在实处,省商务厅紧急发出通知,提醒符合资助条件的云企尽快进行申报。 据悉,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已设立了云南省实施“走出去”战略发展专项资金(下称专项资金),并制定和印发了《云南省实施“走出去”战略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下称管理办法)。专项资金主要对企业符合办法规定的“走出去”项目给予部分资助。
专项资金的重点支持方向主要有:到境外投资办厂、设立贸易企业或境外加工贸易、研发机构;到境外建立投资工业园区、农业园区或云南商品专业市场;到境外开拓国际市场或开展人才培训;设立境外投资咨询服务机构;境外资源性产品开发和农业合作开发,以及境外工程承包、设计咨询和劳务合作等。 据介绍,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额度、申请条件以及需提交的申报材料等可以参见管理办法。此次申报的项目主要指2005年开始实施的项目和之前开始但2005年仍在实施的延续项目。省级企业需于10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省商务厅、财政厅;州(市)商务局、财政局则要在11月10日以前,对本地区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并向省商务厅、财政厅上报相关材料。(韩健) 责任编辑:唐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