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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安顺市委加强公安工作有新举措 市局党委有权任命相关干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13:14 公安部网站

  贵州省安顺市委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又有了新举措:公安机关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的正科级以下干部由市局党委任免,与此同时,各县、区公安局局长、政委列入市委管理职务范围。

  安顺市公安局有52个正科级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有四个公安分局。多年来,公安机关内设和派出机构的干部任免主要是通过局党委研究后报市委组织部门,由市委组织部门考
察后再任免或直接由组织部门任免,因此,出现“空位失管”、人不尽其才、外行领导内行等现象,为了打破中层干部管理瓶颈,安顺市委研究决定,将公安机关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的正科级以下干部任免权下放到市公安局党委,同时要求提拔任用过程中,遇有在重要问题上有争议的,属于越级、破格提拔的,超过规定职数配备的等,在作出决定前要征求市委组织部的意见,对任免的干部要报市委政法委和组织部备案。据介绍,除了市局机关外,关岭、普定、平坝等县的公安局党委也同样有了对内设和派出机构干部的任免权。

  今年5月以来,安顺市公安局党委有了干部任免权后,通过竞争上岗,择优提拔任用,先后任免了正科级以下干部92名,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的各项公安工作。(杨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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