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新郎偷回一个“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14:18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阜新消息:10月28日即将结婚的准新郎李某,为了把家置办得像模像样,竟然在一个月内疯狂盗窃12起。17日,正在作案的李某被警方抓获。 今年26岁的李某家住辽宁省阜新市某小区,1997年因盗抢被判,2004年4月刑满释放。今年初,李某认识了吉林女子李小平(化名),决定10月28日结婚。发完请柬后,李某才意识到自己没钱办婚礼,便想到了去偷。
民警发现,李某盗窃的物品俨然是一个家庭所需的全部,其中有电饭锅、影碟机、手机、手表、麻将、毛巾、袜子、菜板,甚至小孩的存钱罐带都被他顺手牵来。(蔡红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