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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传销进了监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16:35 深圳晚报

  非法传销进了监牢

  ■“女老板”发展下线1130人获刑五年

  ■其余10名传销骨干分子分别获刑

  本报记者周江南报道记者昨日从宝安区法院获悉,曾经名噪一时的特大传销组织“珠海市玛金麟贸易发展有限公司”11名骨干分子分别被判处一至五年有期徒刑。

  去年7月,黄某春、冯某、彭某省等人在珠海市设立玛金麟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三人假借网络连锁经营之名,在宝安区公明街道发展传销人员,进行非法传销活动,骗取不明真相的人加入传销组织、发展下线。数千人卷入该传销组织,被骗花费数千元购买价值仅数百元的传销产品。据查,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春发展下线共计1130人,非法经营额达406万多元;冯某发展下线625人,非法经营额达225万元;彭某省发展下线624人,非法经营额达224万元。另有8名传销分子发展下线几十人到百余人不等。

  法院认为,黄、冯、彭等人从事非法传销活动,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11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判处黄某春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6万元,判处其他10人有期徒刑1年1个月至3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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