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语不合动刀房客砍伤房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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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00:03 新晚报 | |||||||||
本报讯(王建春)因租房琐事发生争吵,房东被砍伤,伤人房客日前被判刑。 高某在道里区有一套住房,于某租了一个房间后,二人合厨使用。2月末的一天,高某上厕所时发现地上有脚印,便抱怨于某;于某不承认,并表示每月280元房费不能白拿,双方为此争吵不休,继而厮打起来,于某拿菜刀砍向高某,高某头部、双手及胳膊被砍20余刀。高某打开房门呼救,于某拎刀逃跑。经公安部门鉴定,高某头面部软组织裂伤,右前臂
因犯故意杀人罪,日前,于某被道里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支付高某医药、护理费等共计4万余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