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野生动物侵害居民有望获补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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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00:52 东方早报 | |||||||||
早报北京专稿吴玉蓉责任编辑 魏华兵 昨天,国家林业局宣布启动濒危物种拯救工程,将大熊猫、朱鹮、虎、金丝猴、藏羚羊、扬子鳄、亚洲象、长臂猿、麝、普氏原羚、鹿类、鹤类、雉类、兰科植物、苏铁等15大物种纳入国家工程予以拯救。
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司长卓榕生、新闻发言人曹清尧就我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据介绍,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地研究《野生动物保护法》,争取在法律上明确规定:野生动物伤害人畜,必须由各地政府给予补偿。 卓榕生说,近年来,局部地区出现了一些物种过多现象,有些地方野生动物对人畜伤害的问题不断发生,当地居民的利益受到损害。国家林业局在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之内,对重点区域及野生动物伤害人畜比较严重的地方,对问题突出的给予补偿。 据统计,全国经济类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发展到2.45万家,野生植物培育单位发展到1.7万家,野生动物园、动物园240多个,植物园、树木园110多个,年经营总产值从2002年的200多亿元发展到2004年的逾1000亿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