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宁波一广告公司叫人砍了1200多棵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01:26 都市快报

  几天前,杭甬高速余姚陆埠段旁1289棵白杨树被人拦腰砍掉,宁波林业局负责人称之为“近年来最为恶劣的毁林事件”。经过调查,砍树的原因是树木把广告牌遮挡了,广告公司被客户催急了,以至于做出这样的荒唐举动。

  因为挡了广告牌,防护林被砍

  去年下半年,宁波某广告公司在高速公路两边竖起了广告牌,20米高的广告牌就像个大巨人耸立在矮小的树林中。

  没想到,到了今年,当时的小树苗居然都长成了10米、20米高的大树,广告牌陷入了郁郁葱葱的树枝之中。

  广告客户不乐意了,催着陈经理解决这个问题,陈经理也曾向余姚绿化办请示能否把树砍矮一些,可余姚绿化办答复,这些白杨树是宁波市绿色屏障,种了五年效果刚刚出来,不能砍。

  最后,陈经理被逼无奈,找人偷偷去修剪树木。

  “我只是交待他们在不损害树木生长的前提下,稍微修剪一下,不要遮挡就好,没想到……”陈经理说自己也知道乱砍树是违法的,不过当时抱着侥幸心理。但是看到修剪结果时,他就知道铸成了大错。

  为了贪图方便,派去的人把1.6公里绿化带上1289棵白杨树拦腰砍断。事情发生后,宁波林业局、公路局、余姚森林派出所等部门介入调查。

  “我们认错,也认罚。”陈经理颇为懊悔,但他也有困惑,竖立广告牌代价不小,现在被遮住了,广告公司的权益怎么维护。

  广告牌和树的一场冲突

  广告牌和树发生了冲突,这样的问题,余姚绿化办的负责人说以前从来没遇到过,因为绿化部门不是广告牌的审批部门,所以在规划树种上并没有考虑到会和广告牌冲突,选择白杨树是因为长得高,挡灰尘和噪声的效果很好。

  而竖广告牌只需要广告公司自己选好地点,和土地所在村签订一份土地租用协议,然后就可以到工商部门办理手续了。但是,工商局对广告牌的审批并不涉及对附近绿化带的考察,只要申请公司具备法定条件就可以了。

  因此,绿化带和广告牌的管理走的是两个管理途径,相互间似乎没有规划和审批上的关联。

  记者了解到,仅仅宁波到余姚的高速公路段两边,就有近百块广告牌,当广告牌和树发生冲突时,砍树肯定是不当的,那有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法呢?

  一些本来可以一试的解决方法

  同行支招:考察在先

  这件事在宁波广告业内带来很大影响,大家都在想这个问题如何解决。

  宁波未来广告公司陈经理说,广告公司在竖广告牌的时候要先打听好绿化带的树种,然后确定牌的高度。

  对于已经立好的广告牌,有两个选择,一是加高,但是加高广告牌所增加的数万元成本,可能就需要广告公司自己来承担或者和客户协商承担。

  二就是放弃,如果广告牌的高度到了极限,只好放弃,向客户解释后重新选址审批。

  友谊广告公司的相关人士说,如果遮挡不是太严重,也可以和客户商量,用延长使用期或降低价格的方法,让客户满意。

  部门协商:在广告牌和树的高度间找个损失最小的点

  余姚绿化办说,其实高度可以协商解决。白杨的高度可以达到30米,而广告牌由于技术限制却不能做得那么高。但是,白杨树也不是放任生长的,在长到合适高度后,绿化部门也会做适当修剪保持一定高度,广告公司可以在这个基础上加高广告牌的高度,至于这个高度是多少,广告公司可以和绿化部门从树木的功能发挥、广告牌的技术限制等方面协商确定。

  余姚绿化办负责人说,之前,该广告公司也来请示过砍树,但是由于白杨还没长到发挥功能的最佳高度,所以绿化办拒绝了请示。

  ■律师说法

  广告公司的合法权益怎么维护

  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的袁裕来律师说,竖立广告牌,是广告公司通过租用土地来实现的,广告公司租用土地实际上是租用了土地上方的空间,如果上方的空间没有继续使用的可能,那么当初签订的土地租用合同就没有继续履行的基础,广告公司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取回支付的土地租金。

  至于加高或者放弃而额外支付的费用,由于没有法律条文可依,很难取得补偿。(记者严静 都市快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